前两天我的一位同事为了做艾敬的宣传片,去买了一张她2003年发行的CD,盗版的,因此在2003年的歌目后面,还附赠了两首1993年的老歌,《我的1997》,是的,我对这个有印象,天呐,真是太久远的回忆了,我甚至都不知道十五年前根本不听流行音乐的我怎么会对这个有印象。我的印象是,一个姑娘,用很干净很清澈的声音重复那么几个小节:“1997快些到吧,让我站在红勘体育馆;1997快点到吧,我就可以去香港了。”

艾敬是个民谣歌手,在记住她“1997”的1993年,我还不知道什么是“民谣”,即使到了现在,我也不怎么喜欢听民谣,觉得能从民谣里诞生好的音乐出来,概率实在太低,大多民谣作品都是一些自以为很文艺的人抱着自以为很文艺的那一点忧伤,哼哼唧唧。我上大学的时候接触过很多所谓“民谣”,都是这一个哼哼唧唧、无病呻吟的调子。

昨天回家的路上我把这张艾敬的CD放在车里听,前面几首还没唱完,我就干脆跳到了怀旧系的“1997”,车外的马路很拥堵,有大量的噪音,我按了几次重复,才听出自己印象里的那几小节只是这首歌的局部,它整体上讲其实是个叙事的东西:

我的音乐老师是我的爸爸,二十年来他一直呆在国家工厂。妈妈以前是唱评剧的,她总抱怨没赶上好的时光。少年时我曾因唱歌得过奖状啊,我那两个妹妹也想和我一样。

我十七岁那年离开了家乡沈阳,因为感觉那里没有我的梦想。我一个人来到陌生的北京城,还进了着名的王昆领导下的东方(居然还进过东方歌舞团,不知艾敬原来真是个艺术人才)。其实我最怀念艺校的那段时光,可是我的老师们并不这么想。

凭着一副能唱歌的喉咙啊,生活过得不是那么紧张。我从北京唱到了上海滩,也从上海唱到曾经向往的南方。

我留在广州的日子比较长,因为我的那个他在香港。什么时候有了香港?香港人又是怎么样?他可以来沈阳,我不能去香港。香港香港那个香港,小候说应该出去闯一闯。香港香港怎样那么香?听说那是老崔的重要市场。

让我去花花世界吧,给我盖上大红章。

1997快些到吧,八佰伴究竟是什么样?1997快些到吧,我就可以去hong kong。1997快些到吧,让我站在红勘体育馆。1997快些到吧,和他去看午夜场……

同事做的那期节目是距离我最近的艾敬,非1993,也非2003,这次这故事发生在2008年,一个歌手在美国办了自己的艺术展,她的美术作品,我完全看不出哪里很好。

就像在车里听的那张专辑,曾经清澈的“民谣歌手”已开始甜腻,其中还有一首歌只是不断在哼哼唧唧着无聊的“New York,my love. New York,my town.”

十年过去了,我相信即使是当年知道艾敬这号人物的人,大多数也只记住了她的“1997”,我在想,2003年发行这一张难听专辑的艾敬,难道会指望我们记住她甜腻乏味的“New York”吗?

这不是一个唱民谣的年代,民谣需要很真诚,所以民谣常常不流行。可是,现在的人们唱歌只是为了流行,流行了才能去打榜、发碟、挣钱,谁会去做不流行的音乐?抱歉,那些“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民谣歌手们,你们的“民谣”同样不真诚。

“1997”真诚吗?我觉得还好吧,至少那个声线是恳切的。

再说回03年的这张专辑,它叫做《是不是梦》。如果民谣是一个梦,艾敬已经从梦中醒来了。而我之所以还在讲它,是因为第一首的主打歌,《水牛66》,艾敬看过这部电影,我也看过,是我喜欢的电影,所以我听了歌,填词仍是叙事的,只是多了点流行的虚妄:

我们看了水年66这部电影,真好。其实具体什么内容我们也不知道,我们在大部分的时间里互相在讨好。男主角的身材很好,我的心狂跳。你的嘴唇我的眼睫毛,刚刚好。我们一起走出电影院,就像剧中男女主角。其实会有什么结果根本都不重要,我们用大部分的时间去互相讨好。how long houston street ?i really don't know.你的肩膀我的嘴唇,刚刚好。你为我做有乌冬面没有味道,你说你喜欢我的外套,caust it's china town smell,于是你躺进我的怀抱像个熊猫宝宝,这里是你的岛,你的岛,没人打扰。和你在一起亲密这不是游戏,我们有多少距离有多少问题,和你在一起忘掉所有的过去,do it for me ,for me.我们看了水牛66这部电影,真好。其实幸福在你身边不用去刻意寻找,我们用大部分的时间去互相讨好,给我一杯chocolate和你的紧紧拥抱。你的嘴唇我的眼睫毛,刚刚好……

不好听,我只是喜欢《水牛66》的电影。

最后,怀念一下,遥远的“1997”。 

 

neverland 发表于 11/26/2008 9:24:24 PM 评论:10
 

昨天看报纸,我妈指着一张照片说,看,双头小猫。

我说,啊呀,好可爱。

我妈说,什么呀,好恐怖……

大家看看呢?

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在澳大利亚西部城市柏斯一家动物医院里,一只母猫经过手术产下一只双头小猫,由于腭裂,这只小猫只能用一张嘴进食,但可用两张嘴同时发出喵喵的声音。澳大利亚网站报道称,宠物的主人计划收留这头双头猫,计划给它起名“男人先生”或者加西莫多。

neverland 发表于 11/26/2008 1:48:03 PM 评论:11
 

 《心是孤独的猎手》是我在2008年读过的最好的一本小说。
  
  上周我有个3天的小假期,因为时间比较短,之前又没有安排,所以懒怠出去旅游,倒是踏踏实实把安静的时间贡献给了读书。我想,如果没有假期,读完这本书大概是需要些时间的,下班以后的人在经历了整天的工作和堵车以后,感觉会非常疲惫且浮躁,只想消遣些轻松的东西。《心是孤独的猎手》不是适宜的下班读物,但是在冬季的短暂假期里,它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清冷的寂静之光却让我惊艳。
  
  原来一直以为“寂寞”是种难以用文字去把握和描绘的心情,可是这部小说越往纵深处阅读,我发现自己越发深刻且惊异的感受到,“寂寞”那种带有争议的苍凉之美正穿过书页向人袭来。麦卡勒斯是一位孤独的作者,更重要的是,她的孤独没有惺惺作态或者孤芳自赏,反而诚意十足。
  
  孤独有很多种:“心有灵犀却不能长相厮守”是其中一种,因此聋哑人辛格是孤独的;

 

 “在走南闯北中迷失,反认他乡是故乡” 是其中一种,因此酒鬼布朗特是孤独的;

 

 “曾经坚定的理想渐行渐远,锐气在岁月和生活的磨砺中逐渐黯淡” 是其中一种,因此黑人医生考普兰德是孤独的;

 

 “昼夜颠倒,时间如浮尘一般消失,回忆却以突如其来的方式卷土重来”又是一种,因此咖啡馆老板比夫是孤独的;

 

 还有一种孤独,几乎我们所有人在成长过程中都被它或轻或重的刺伤过,这就是少女米克的孤独,理想或者白日梦在日渐现实、日渐困顿的生活中支离破碎,这才发现,人越长大,越会感到原来一切都力不从心,这种寂寞的人生体验我们不喜欢,但是却没有办法不选择它。
  
  人们都喜欢找辛格先生倾诉,他永远沉默、永远耐心,有时候没有语言的共鸣反倒会成为最强烈的共鸣,因为辛格先生不会反驳、不会争论,那些各式各样的孤独他都照单全收,就像不断吸着水的海绵。当海绵饱和了,辛格先生也突然发现,原来令我们寂寞的那些人、那些事从不曾随着时间和经历的变迁而走远,反倒慢慢渗透进骨头里、血液里、精神里,且没有可能找到其他的人或者的事来替换,孤独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精神上唯一的支柱。安东尼帕罗斯的死抽走了这根孤独的支柱,辛格先生彻底迷失了,原来孤独竟然也会变得无的放矢,令他感到孤独的那个人不存在了,这不是一种解脱,反而倒是让孤独升级成了寂寞,区别是:由身到心。辛格先生是被寂寞打败的。
  
  其他人呢?他们和辛格先生不同,他们具备讲话的能力,他们的孤独可以通过语言来倾泻,他们的生活中没有唯一,他们有家人、有酒精、有工作、有脚下不知何处是终点的长长的路。在孤独中求生还是在孤独中求死,他们不过是做了一道选择题,他们选A,辛格先生选了B。

neverland 发表于 11/24/2008 3:41:47 PM 评论:4
 

年假马上结束。小爱嘲笑我,说我的年假太无趣,其实呢,有时候无聊也是一种幸福。我再幸福的继续無聊3個小時,然后就去睡覺,然后,就上班了。

我無聊的時候比較喜歡做題,從maggiore妹妹的blog上看來的題,做來看。

第一套:

1.你相信真爱吗?
不怎么相信

2.你最想去哪里度蜜月?
我要去威尼斯劃船買面具。
如果我先生沒錢,就買很多DVD在家里看。

3.如果突然中了500w的大奖,你会做什么?
全給爸媽,讓他們去擔心錢太多的問題。

4.如果你登记结婚,能接受没有订婚,没有婚礼,没有喜宴,没有婚纱照么?(回答者请注明男女)
真的可以這樣嗎?(做“膽戰心驚詢問雙方父母狀”)好的呀好的呀我十分之愿意。女。

5.一个人时喜欢做的事?
家里看電影、深夜讀書、在電腦上一邊聽歌一邊玩大富翁……

6.如果你是女生能够接受比自己年龄小的男朋友吗?男生相反,能够接受比自己年龄大的女朋友吗?
不太能接受比我小的男朋友。

7.除了钱你最想得到什么?
每周工作2天,休息5天

8.如果你信任的人背叛了你,你会怎么样做?
能怎樣?又不能殺了這個爛人。

9.你喜欢什么样的房子?
落地窗,有大書架,大的床,音響有DTS,影碟機不會常常卡碟、跳幀那種

10.认为什么才是真正的长大?
不抱怨,遇到任何困難都冷靜無比的見招拆招。(我還差很遠……)
11.你最希望从朋友(不包括爱人)那里得到的是什么?
凌晨3點如有緊急狀況,可以心安理得打他/她的電話。

12.如果生活可以选择,你会重新来过吗?
不要,這么累,為何還要重復?

13.觉得有朋友或亲人足够认识你自己么?
有幾個吧。

14.如果遇不到对的人,你愿意退而求其次,和另外一个结婚过日子吗?
死也不愿意。

15.想要几个孩子?
0個,或者2個以上。

16.最近半年让你觉得开心的事情是什么?
奧運會終于開完了。

17. 你的初恋结婚了,希望你做司仪,你会怎么办?
我不知道該怎么做司儀,如果他有足夠勇氣,可以嘗試請我。(請慎重!)

18.最近找到了钟意的人了吗?
没有

19.你能接受你的儿子/女儿是同性恋吗?
接受

20.能接受LG/LP有非常谈的来的异性朋友吗?
接受

21.现在的婚姻大都不能长久,有没有考虑过不结婚?
考虑过

22.喜欢怎么样的音乐风格?
能讓我一邊聽一邊情不自禁跟著晃腦袋的那種。

23.你希望工作和休息的比例是?
同第7題答案

24.你现在快乐吗?
還好

25.会因为父母反对而和自己的恋人分手吗?


26.你能接受女生纹身吗?
接受

27.最近比较担心什么事?
自己的強迫癥

28.你觉得钱能给人带来真正的快乐吗?


29.你能接受自己的朋友是同性恋吗?


30.如果你的领导是个笨蛋,你会怎么做?
無語問蒼天,蒼天亦無語

31.小时候希望做的事情,现在还是很想做的?
吃冰欺凌看加菲貓的動畫片

32.春夏秋冬四季你喜欢哪一季?
冬天

33.你最想在国内的哪个城市工作和定居,为什么?
一直是成都(即使是地震以后),休閑城市,適合人類居住。

34.你最喜欢哪一个字,为什么?
我的名字的任意一個字,不是因為自戀,只是寫著順手,也寫得比較漂亮。

另一套:

1、你最近常上的三个以上网站?

blogwind,google,豆瓣

2、如果你玩豆瓣的话,你最喜欢哪个小组的组名?

Laura with pausini

3、用一首歌名来概括你最近几日的心境……

La solitudine

4、超市里你最流连的是什么柜台?

酸奶

5、对于2008是摩羯年,你有什么想法?

請問什么是“摩羯年”?

6、如果你很想联系一个人,且能联系到,却最好不要去联系时,你怎么办?

如果不聯系對那人有好處,就不聯系吧。

7、你最希望哪个非同志的明星,变成同志?男女皆可。

Jude Law和Ewan Mcgregor,天設一對地造一雙……

8、拿出离你最近的一本书,翻到第19页,第19行,写什么?

“是嗎?比夫問。我聲明——我可不知道。”

9、你平时常联系的人中,男人和女人的比例是多少?

還真沒統計過,應該比較平衡吧,宇宙的神秘運轉起作用。

10、你当初怎么开始写博客的……

邊哥,問你呢。

11、你有老男人情结吗?或,你有恋母情结吗?

没有吧……但是一度很喜歡sex and the city里的Mr. Big,且一貫不怎么喜歡青少年偶像。

12、你觉得自己有几个分裂的个体?就是说你会分裂成几个人?

两个:正常的我和不正常的我。但不正常的我還繼續分裂成更多個,多到數不清。

13、下一部电影打算看什么?

小愛說,《梅蘭芳》12月5日上映,她請客。

14、2008年最想看谁的现场?

Laura laura laura pausini

15、最近喜欢上的歌?

Invece no

16、如果只是一场艳遇,你想和哪个星座?

天蝎?據說天蝎和我比較搭配。

17、新的一年,你想拥有哪三项星座的特质?
金牛座的勤勞、巨蟹座的溫柔、任何一個星座的好運氣

再一套關于書的:


01 请打开离你手边最近的一本书。找到并写下第39页第7行的一句话。

“傳出說話聲,她決定進去看看。”

02 请打开你最喜欢的一本书。找到并写下第39页第7行的一句话。

仰頭看里間門斗上,新帖了三個字,寫著“絳云軒”。黛玉笑道:“個個都好。”

03 请打开随意一本外语书。找到并写下第39页第7行的一句话。

“but it did’t come.instead,he turned a kind face to mine.”

04 请打开书架最上一排上左数第一本书。找到并写下第39页第7行的一句话。

“世鈞便領著叔惠一同上樓。沈太太笑嘻嘻迎出來,問長問短”

05 请打开封面是你最喜欢的颜色的一本书。找到并写下第39页第7行的一句话。
“還有些負氣的,如今卻是心甘情愿。”

neverland 发表于 11/23/2008 9:29:22 PM 评论:5
 

我继续Luc Besson,“Le Grand bleu”,从昨晚看到今早,这电影好长,2小时47分钟……

 

我可不可以理解为,“Le Grand bleu”是一部导演用摄像机写的散文?我上学的时候就很不擅长写散文,因为老师说,散文的要旨是“形散神不散”,我没有集合气场的本领,我以前写过散文,结果是形、神皆散落一地,看着很斑驳,整体感全无,能打开,却收不住。因此我敬佩Luc Besson,他能把一件官窑击得粉碎,可是经过漫长拼装,依然是一件崭新完整的青花瓷。

总结:有一种人,如果你遇到他,即使再沉迷,也要离他远一点:

1、 他成长在爱琴海边的希腊小镇,海水美得令人炫目,他的眼睛也一样。别盯着看,因为自己会不知深浅的想跳下去,是的我知道它很美,但那只是在阳光下,天暗了就会一团漆黑,等手脚都没有力气了,就会被吞掉;

2、 他能驯养海豚。海豚是一种智慧但寂寞的生物,当又聪明又寂寞的海豚被一个人类调教的热情似火,即使刚刚认识,也能对着他开怀大笑、畅游嬉戏的时候,是海豚爱上了他,而不是你爱上了他。即使你也爱上了他,你根本竞争不过聪明又寂寞的海豚;

3、 他有个好朋友,住在盛产黑手党的西西里,这位朋友对旁人态度桀骜,唯独对他和一种叫做pasta的食物有着深情款款的鉴赏力。这两人在工作或者人情世故方面的表现非常勉强,但“世界自由式潜水冠军”的名号却被他们当作一个垒球,漫不经心的抛来抛去,别人都无从染指。他们整天对抛垒球,惺惺相惜,当你高举双手,跳上跳下,大声喊着:嘿,还有我在这里。他们根本不理会,他们很多时候并不喜欢旁边有观众;

4、 他唯一会讲的故事是美人鱼的故事。不是美人鱼怎样拯救了王子,最终自己变成泡沫的那个故事,而是如何让王子发现美人鱼的故事。他说:“要游到海底,那里的海更蓝,在那里,蓝天变成了回忆,躺在寂静中,你决定留在那里,抱着必死的决心,美人鱼才会出现。她们来问候你,考验你的爱。如果你的爱够真诚,够纯洁,她们就会接受你,然后永远地带你走” 。在他的故事里,美人鱼不会变成泡沫,他倒更情愿变成泡沫,从你眼前消失;

5、 他的深刻你不能了解。他认为只有去更黑暗的地方,才会发现光;他认为没有氧气的时候,才会聚集更多活力;他觉得美丽的东西握不到手中的时候,才会变成无价的绝代孤品。所以他潜水,潜到在天光照不到的地方,他也不背沉重的氧气筒,因为有了这种依赖,人类的鳃就永远也进化不成鱼类的鳃,他想拥有海洋,但是海洋太大,潜得再深亦难拥有。你会怎么想?你所能想到的“拥有”在他看来太踏实、太可以琢磨、太没有挑战,房子车子小孩宠物?他没兴趣,他无比明亮的皈依始终在海里,你只能哭着说,go and see,my love,放他走,他不会说一句“谢谢”。

我不喜欢这个人,他的世界我不懂,但我理解他的回归。他也比较幸运,他想怎样就怎样。当我们尴尬地站在地面上担心着我们的生活、我们的工作、我们的银行卡存款的时候,他已经去找美人鱼了,我相信他找到了。

neverland 发表于 11/21/2008 4:20:33 PM 评论:4
 

看了部1990年的老电影,Luc Besson的“La Femme Nikita”,港译台译大陆译的种种怪异片名我就不一一列举了,Luc Besson的杀手电影似乎都是单纯拿主角的名字当片名,比如“Leon”,所以,这名女杀手就叫 Nikita,她的电影就应该是她的名字。 

 

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看《动物世界》,非常神奇的是,20年过去了,《动物世界》还在电视上播,自然界弱肉强食的规则周而复始,一代一代的动物,还有人,很艰辛地在竞争中寻觅活下去的出路。


Nikita 让我想起了《动物世界》,一些小豹子小狮子,当身边没有保护的时候,它们就会战栗的做出一个抵抗的姿态,即使声音没底气的发抖,也要亮出小的獠牙和小的爪子,缩小版的威风凛凛,大猫一样,让人想抱抱。可惜它们的敌人没有我这样的爱心泛滥,Nikita的敌人也一样,若想活着,装可爱没用,只能去咬人,或者去开枪。

老的电影让我想起老的电视节目,还有一个很古旧的说法:好女孩上太天堂,坏女孩走四方。Nikita属于“走四方”的那种,第一阶段,十几岁,吸毒,并参与到一桩抢劫案中,同伙都是些浮夸、愤怒的小男人,这群虚张声势的小男人都被警察解决了,Nikita楚楚可怜地蜷缩在角落里,一个发现她的警察由于爱心泛滥,被她一枪轰掉了脑袋。

第二阶段,由于Nikita在审讯室、法庭上的种种爆发力十足的表现,被神秘的政府机关看中,并预备把她培养成一名“为国家效力”的杀手,她很不高兴,但是抵抗遭遇失败。当一个人被周围环境界定为“弱者”的时候,我们没有选择的权利。

第三阶段,在经过了长达数年的欺负跆拳道教官、把老鼠当礼物送给知识分子同事、在房间的墙壁上进行朋克艺术创作、与上司打斗等等成长经历后,Nikita终于被放出去执行任务了,行动代号是“Josephine”。 Nikita在外面的身份是医院护士,她换了一个毫无个性的假名字,找了一个超市的收银员男友,该男友非常贤惠,早餐会做好,摆在餐盘里,给她送到床上,有点“天堂”的感觉。然后,有一天,天堂里的Nikita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端的人唤她Josephine,天堂时间到此结束,继续走四方吧。

Nikita是个杀手界的好员工,形象普通不招摇,身手利落,也很少提问题。然后,有一天,她被任务引导去了威尼斯(携男友),威尼斯有南欧灿烂的阳光、水乡的温和柔波,以及Gondola上和蔼的意大利大叔。当天堂又在Nikita眼前晃的时候,她却不得不躲进旅店的卫生间,戴上耳麦,组装好一只狙击长枪,干掉了一个目标,她的男友在外面敲门,她在里面一边瞄准一边抹眼泪,她发现天堂之路原来也一直都这么冷,最难过的也不是在地狱里,而是经历无间道。

Luc Besson到底是个法国人,法国人即使拍商业片,结局也要艺术一下,很多人说Nikita是部头重脚轻、虎头蛇尾的电影,我倒觉得结局何必太明晰,边缘人本来就有无限种可能,他们的摇摆不定也正是他们的魅力所在。Nikita能不能成功的隐姓埋名嫁做人妇,或者她与组织彻底决裂鱼死网破,又或者她继续踉踉跄跄走在杀手的路上,何必清楚呢?

这不是一部美国人拯救全世界的大片,外星人都死光光,英雄们从伤痕累累的楼宇间、地平线上缓缓走来,形象逐渐扩大,那么光辉、那么左拥右抱、那么百年还和,片尾字幕打出来时,有着振奋人心的背景音乐。这只是一部人类版的“动物世界”,Nikita是那只艰难求生的小野兽,也许她注定长不成八面威风的狮子王,但她种种细微的动人性情依然被电影放大,她用枪械丈量过辽阔四方,如果她倦了,只想做个天堂上的好女孩,但愿依然有人守护她。谢谢Nikita,她教给我们那些生存的法则,残酷,但是我们能适应,我们准备好了。 

neverland 发表于 11/20/2008 9:12:40 PM 评论:6
 

似乎张小娴是那种指向性很强的作者,读她小说的人应该有85%左右是在大学里读书的女生,我是个例外,因为我读大学的时候念的是中文系,中文系的人总有点清高,张小娴太通俗,我们那个时候都看马尔克斯、卡尔维诺、普鲁斯特,这些不仅名字念着绕口、其作品更是云遮雾绕的怪人。上大学的时候想想也挺神奇,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高级英语”、“古汉语音韵学”等等无聊课上,我反倒能很专注地去读这些书,自己像是在晦涩丛林里披荆斩棘的英雄。我想我应该庆幸,自己在比现在年轻5、6岁的时候真的还不怎么浮躁,如果换做现在,已经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事情了。

张小娴的这本《三个A Cup的女人》是办公室同事买的,我翻了大约一个下午,三百来页就基本搞定,由此我坚信,工作了的人们需要更多通俗的消遣,张小娴书中的那三个女人,哪怕她们只是自我消遣,应该也算是种消遣。“A Cup的女人”,抱怨很多,烦。

(以下严重剧透,因为即使我现在肤浅了、浮躁了,也还是不怎么推荐张小娴的小说。)

首先,36A,前任模特,现无固定职业,男朋友是个幻想着有朝一日能靠科幻小说发家致富的文青,才华及其有限,但及其自以为是,需女友挣钱养家,我鄙视这种男人,同时也很奇怪,36A怎么能对这种人高山仰止死心塌地?香港真是文化沙漠呀。当然了,后来分手,因为该男终于出版了畅销小说一部,之所以畅销,是由于剽窃,36A很郁闷,出版这本小说的钱,还是她出卖色相、忍辱负重去拍AV挣来的。

其次,34A,内衣商店促销员,她的男朋友是别人的老公,因此这人就是江湖上传言的“小三”啦。该小三似乎对其男友(别人的老公)很有爱,对物质的欲望极低,而这种不求物质回报的小三是我最不能理解的地球生物之一。我觉得一个女人爱一个男人,一种可能是爱他的钱,还一种可能是爱他给的名分,如果真的只是单纯爱他这个人,就绝对不应该去破坏人家的家庭,更不能奢望人家去为你离婚,因为,结了婚的男人不一定幸福,但离了婚的男人一定不幸福,尤其是这种男人,离婚后一半财产灰飞烟灭,事业及其政治生涯将遭遇毁灭性打击,能聪明到在外面笼络住一个“小三”还不被自己太太发现的男人,一定能用其卓越才智算清这笔帐。男人是不会为一个“小三”离婚的,所以34A就尽管去抱怨吧。

最后,32A,秘书,其男友是法庭上巧舌如簧的律师,喜欢大胸的女人,与32A同居7年,日子越发味同嚼蜡,又懒得去再找一个新人重新适应,两人谁都没说过“我爱你”,当然,也不排除有可能他们确实根本没爱过,而众所周知,不懂得说谎的人是不适合结婚的,所以他们没结婚,32A也尽管去抱怨吧。

36A和34A都觉得自己的爱是真爱,不求回报、飞蛾扑火,有时候甚至自欺欺人。36A 属于豪放派,映衬的34A的“小三”尤其幽怨,其“小三”生涯已经从如花似玉的25岁进行到了安全感尽失的30岁,以至于34A终于变成了宅女一名,无事时自己在公寓里砌拼图,拼图的图案是她幻想中与人家老公双宿双飞的法国小镇。我认为这些在虚幻中经营爱情的女人都是走火入魔,可是一旦选择了,就别再抱怨,那名“小三”其实算是个忠厚善良的女人,除了在和别人的老公深情款款时频繁提出“你爱不爱我?”“你会不会离婚?”“你会不会离开我?”这样很傻的问题外,我认为她的爱还是很含蓄的,她的爱持久无终点的办法有一种,也实现了,因为,那个不会离婚的男人死了,相见不如怀念。一定要一方死了,爱情才会得到升华吗?至少张小娴觉得是这样。

三个女人里,结局指向最光明的反倒是味同嚼蜡的32A,因为爱情的指向就是味同嚼蜡,这不是一个贬义词,因为激情造就的爱情大多是短暂的,只是当激情不再的时候,还有一个人对你不离不弃,这才是真爱。

总而言之,女人们,不要再抱怨了,我们自己选择飞蛾扑火或者味同嚼蜡,两种结局各有各的美感,抱怨没有用,欣赏就好了。

neverland 发表于 11/19/2008 1:06:37 PM 评论:11
 

首先,请允许我热忱的歌颂一下:迪斯尼,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或者我应该说“皮克斯,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下午看了“WALL·E”,在正片开始之前,迪斯尼弄了一堆吹捧自己光辉历史以及展望未来的自恋宣传片,看得我不胜其烦。后来,100分钟结束后,我恍然大悟,原来人家这么自恋不是没有理由的,人家曾经把没人看好的老旧海盗题材拍成了万人空巷的《加勒比海盗》,人家和皮克斯结婚又离婚又再婚折腾了这么多年,最后在2008年,成功培养出了一个像“WALL·E”这样惊为天人、人见人爱的天才小孩。

记不起来是从哪一年起,我对动画片的爱开始迅速退化,到了这几年,我之于动画片的感情,基本上和我之于那些周末综艺节目的感情已经堕落到差不多的水平了(尤其讨厌综艺节目里的某些嘉宾,讲着讲着话、唱着唱着歌就开始想过去看今朝煽情落泪,拜托,你可能确实活得不容易,可是这年头大家都不容易,每个人都有委屈、伤痛、辛酸史,若是有倾诉欲的人都要在屏幕前哭一票,我们就没有正常的电视节目看了)。

我也曾经怀疑是自己天性凉薄,或者童心已死,后来发现,何必跟自己过不去呢?我就是不喜欢动画片里循序渐进或者突然蹦出来的说教。也许在小朋友们尚未建立起完整、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之前,这些说教还显得不可或缺,但对于我这样一个已经能够用温良来掩盖顽劣的成年人,我更习惯自己生活智慧的养成不是依靠说教,而是依靠自己对事物的思考,因为,大道理人人都懂,做起来却各个不同。

WALL·E”不是一部幼齿童话,因为“男主角”那么寂寞,如此荒凉,实在不适合小朋友们。后来我又看到过很多为之落泪的文艺青年们,为这部电影写着字字珠玑的感人文字,诸如“爱是对抗孤独唯一的武器”之类,亦觉得如鲠在喉。

WALL·EEve的爱情很简单,他大概也未曾想过要用恋爱来打发孤独,因为在Eve出现之前,WALL·E的世界里没有其他物事,他的初始设定程序就只有整合垃圾,除了垃圾,他认识的唯一活物也只有一只蟑螂而已。我猜WALL·E始终不知道什么叫“孤独”,他每天兢兢业业地去工作、兴致勃勃地搞收藏、高高兴兴地入睡和醒来,直到美丽强悍有个性的Eve出现,他恋爱了,但不是因为孤独,而是因为发现了洪荒世界以外的新大陆。

《红楼梦》里的贾母有一次为古往今来的戏词“掰谎”,她老人家说:“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左不过是些才子佳人,最没趣儿……开口都是书香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生个小姐必是爱如珍宝。这小姐必是通文知理,无所不晓,竟是个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

WALL·E就属于这辈子只见过Eve一个和自己属性接近的清俊的同类,因此又怎能不本能地惺惺相惜?这是古典爱情,而古典爱情最容易矢志不渝、天荒地老。多愁善感的文青们之所以会感动,也许是因为在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里,已经再没有单纯的古典爱情了吧。

我喜欢“WALL·E”的原因,不是因为机器人之间的爱情有多纯美,或者他们对一株植物的守护有多坚定,又或者人类自身的觉醒有多励志。我们喜欢看电影,很大程度上不是由于电影有多贴近现实,相反,而是因为电影能带着我们远离现实。

我想这就是原因:在WALL·E所在的精神世界里,恰好有我所缺失的一种自得其乐。在单调的生存轨道间,他像小孩子一样蓬勃的好奇心让他在垃圾间悠游玩乐,他的爱情不必存在患得患失的利益,他对Eve的陪伴没有索取和付出的计算,没有戒备,没有条件,也没有让人眼花缭乱的比较,洪荒时代的生活和爱情,寂寞,但比起现在的灯红酒绿来,不知要好上多少倍。

还有就是,我不知道为什么,看到WALL·EEve撑伞,两个小身影不离不弃地站在电闪雷鸣中,以及,WALL·E对着Eve的手指蠢蠢欲动的时候,我就想起Avril Lavigne的一首歌来:

I don't wanna fall to pieces

I just wanna sit and stare at you.

I don't wanna talk about it.

And I don't want a conversation,

I just wanna cry in front of you.

I don't wanna talk about it,

'Cause I'm in love with you

I'm in love with you.

我爱你,我什么都不说,我不想粉身碎骨,我只想一动不动看着你,因为,我爱你,我爱你。

 

(我觉得吧,这款写着奇怪俄文的海报其实比美国版的那款要好看。)

neverland 发表于 11/16/2008 9:37:01 PM 评论:12
 

把“The Big Bang Theory”Seaon 1的第一张碟放进碟机的时候,我在回忆,到底多久没看过从美利坚合众国舶来的肥皂剧了?其实也不太久,因为几周以前,在我情绪低落的某一天,才刚把“Friends”的某一季又拿出来温习,到底是哪一季其实不太重要,因为“Friends”作为一部肥皂剧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它能拯救我种种原因各异的低落情绪。我猜这大概就是有些肥皂剧虽然傻的冒泡、但是却能存在于电视上数十年的主要原因。

很多年来养成了一个习惯,一般我心情很不好的时候就会翻“Friends”出来看,十几遍十几遍的看,因此我断定肥皂剧其实是比《心灵鸡汤》那种所谓励志书更能疗伤的东西,而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心灵鸡汤》这个名字就会觉得很腻味。

结论二,“Friends”真的很老了,看到我每个细节都很熟稔,它和我矢志不渝的《红楼梦》(书,非剧)不一样,它倒也不具备“常看常新”的魅力,但是我同样依赖它,相比之下,最近这些年来风生水起、花样繁多的其他美剧,我反而兴致寥寥。有时候也会觉得奇怪,我家明明存着很多陈年老片,可是常常拿出来重复看的,却只有这一部哄堂大笑没头没脑的“Friends”,为什么不是《X档案》《绝望的主妇》《六尺风云》《伪装者》《欲望都市》们呢?我想我是严肃的够了。

OK,念旧到此结束,因为在本周,Bang!从天而降一部叫做“The Big Bang Theory”的东西,居然比“Friends”的演员们更夸张、更作态、更戏剧化。豆瓣网关于这部剧的介绍很简单:Leonard和Sheldon是一对合起来智商超过360的疯狂科学家宅男,他们的科学家朋友还有风流的Wolowitz和从来不和女人说话的腼腆印度人Rajesh,最近,科学家宅男的对门搬来一个叫做Penny的美女餐厅招待,宅男开始蠢蠢欲动了,诸多啼笑皆非的故事在几个朋友间“爆炸”开来。

于是乎,生活大爆炸,知识改变命运,科学怪人的时代到来了。

 

话说,我每年都会在报纸上读到一个叫做“搞笑诺贝尔奖”(The Ig Nobel Prizes)的颁奖情况(这是我最喜欢读的年度国际新闻之一),获奖者的研究领域非常具有喜感,比如沥青滴落的速度;青蛙在压力下会散发出多少种不同的气味;让蝗虫看电影《星际大战》,以便观测蝗虫的脑电波;猫身上的跳蚤和狗身上的跳蚤,到底谁跳得更高;脱衣舞娘在排卵期的那几天,得到小费收入会比平时高出60%……

让我感到最有参与感的一次,据说是在1995年,台湾立法院曾以“立委斗殴”,证明政治人物透过拳打脚踢与互相欺诈,远比与他国发生战争更有政治效果,从而一举获得“搞笑诺贝尔奖”的和平奖。

看“The Big Bang Theory”的时候,我想起了“搞笑诺贝尔奖”,感谢这一群科学界里最cool最有个性的人们,他们为正常人朝九晚五的无聊生活带来了另类的乐趣。

在这一周,我每天下班后就与这群科学宅男以及科学宅女们厮混在一起,看他们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怪异的专业角度,研发日常生活中种种旁逸斜出的新路数,诸如:给自己的金鱼喂食药片,把它养成“夜光”金鱼;用实验室的激光加热方便面;用液氦把香蕉急冻,然后再敲碎了冲麦片吃;或者通过电脑发送信号到卫星,然后让信号经过长途跋涉后传送回来,只为了能控制电灯的开关。他们是热爱科学的科学家,他们这么做也没有太大的现实意义,只是为了证明,知识就是力量,we can!很骄傲。

我尤其喜欢Sheldon,此人很夸张,智商高达187,11岁读大学,15岁当客座教授,研究方向是理论物理学的“弦论”,在多重领域都是重度强迫症患者,且永远都把短袖T-shirt套在长袖T-shirt的外面,短袖T-shirt上的主体图案基本上都是漫画里的超级英雄。在万圣节的party上,他执意把自己打扮成“多普勒效应”(请问什么是“多普勒效应”)。

有一集里,几个宅男在公寓的走廊上遇到了美女邻居,大家闲聊《超人》的话题,美女说,她最喜欢的段落是每当路易斯莱恩从高空坠落,超人都会及时飞到,把她抱住。这时,Sheldon说了:

“你必须要注意到,电影里存在着相当多的不符合科学原理的桥段,因为,以路易斯小姐坠落的高度、初速度、加速度(以及*&@$%^#!@等等理论,Sheldon越说越激动,我实在是跟不上他的语速和思维),当她的身体触到超人钢铁般的双臂时,应该是被齐齐斩做三段的(此处配合有Sheldon同学的肢体语言展示,非常形象,非常有说服力),如果超人真的爱她,还不如直接让她跌落地面,这样的死法恐怕还要更体面一些。”

众人愣住了,我要笑翻了。

结论:“The Big Bang Theory”是合格的新兴肥皂剧,科学也真的很有趣,再套用DVD封面的一句话:Geeky,but cute.

neverland 发表于 11/15/2008 3:53:37 PM 评论:13
 

在看张立宪的《闪开,让我歌唱80年代》,算是散文随笔一类的东西,卖弄幽默感的怀旧系,不过当作消遣来看倒也不错,不严肃,又很亲切。最近接连看了两本文体、风格很接近的书,另一本是一台湾人写的,叫做《一座孤讀的島嶼》,才发现大陆人和台湾人关注的文化问题很多都相似,同时感谢这两本书,让我开始对另一本叫做《查令十字街84号》的书犯了强迫症。

呃……好像我跑题了……回来……

张立宪的书里有一个章节专门回忆纸笔写信的日子,看到了一首诗,作者翟永明,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很喜欢。

      在古代 我只能这样
  给你写信 并不知道
  我们下一次
  会在哪里见面
  
  现在 我往你的邮箱
  灌满了群星 它们都是五笔字形
  它们站起来 为你奔跑
  它们停泊在天上的某处
  我并不关心
  
  在古代 青山严格地存在
  当绿水醉倒在他的脚下
  我们只不过抱一抱拳 彼此
  就知道后会有期
  
  现在 你在天上飞来飞去
  群星满天跑 碰到你就象碰到疼处
  它们象无数的补丁 去堵截
  一个蓝色屏幕
  它们并不歇斯底里
  
  在古代 人们要写多少首诗?
  才能变成崂山道士 穿过墙
  穿过空气 再穿过一杯竹叶青
  抓住你 更多的时候
  他们头破血流 倒地不起
  
  现在 你正拨一个手机号码
  它发送上万种味道
  它灌入了某个人的体香
  当某个部位颤抖 全世界都颤抖
  
  在古代 我们并不这样
  我们只是并肩策马 走几十里地
  当耳环叮当作响 你微微一笑
  低头间 我们又走了几十里地

在古代,有种气质我很欣赏,它叫做: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neverland 发表于 11/12/2008 12:21:00 PM 评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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